‘above’ 会员计划
条款及细则
1. 会员计划
1.1 above 会员计划(以下称为「本计划」)是由太古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本公司」)为会员(定义见第 2.1 条)提供。本计划受以下所述之条款及细则(以下称为「条款及细则」)约束,本公司有绝对权利随时更改有关之条款及细则,毋须另行通知。
1.2 各员均须确认及同意本计划之条款及细则,并接受本公司可以随时更改有关条款及细则。
2. 会员资格及会籍
2.1 本计划接受以下商场顾客加入成为会员:(i)本公司邀请之顾客;及(ii)任何符合 2.4 条所述入会资格之顾客(以下称为「合资格申请人」)。合资格申请人可按 2.4条规定,申请成为本计划之会员(以下称为「会员」)及拥有本计划之会籍(以下称为「会籍」)。
2.2 本计划之会籍完全免费。本公司有权随时更改会籍之资格和标准,并拥有绝对及最终权力决定申请人是否符合获得会籍之资格和标准。
2.3 任何人士须年满 18 岁方能参与本计划。
2.4 会籍等级
本计划会籍共分 5 个等级 - 准会员,above Blue,above Gold,above Platinum 及above Black。 每位会员只可同时持有 1 个会籍。
凭任何符合 5. 2 条所述之合资格收据并达以下指定消费条件,顾客可获得下列其中一级之会籍等级。
准会员 |
亲临太古广场 L2 层礼宾柜台、透过太古广场流动应用程式(以下称为「流动应用程式」)或太古广场微信小程序(以下称为「微信小程序」)进行 above 帐户注册,然后完成电子邮件验证程式以激活帐户 |
above Blue |
成为准会员后在一年内累积消费满港币$5,000 |
above Gold |
同日消费满港币$40,000
或
成为 above Blue 会员后在该会籍年内累积消费满港币$200,000
|
above Platinum |
成为 above Gold 会员后在该会籍年内累积消费满港币$500,000
|
above Black |
只限个别获邀顾客 |
2.5 申请过程中,合资格申请人可能被要求提供本公司指定之身份证明文件及其他资料以作登记及核实用途。如不能提供有关资料,申请时间将被延长或将不予受理。
2.6 一经成功核实资料及注册,会员将收到一封迎新电邮及一封账户激活电邮。会员需下载流动应用程式或登入微信小程序以获取其电子会员卡及并查看其会员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积分(定义见第 4.3 条)及会籍等级更新、交易及兑换奖赏之活动、太古广场、星街小区及本计划的资讯等。
2.7 有关赚取及累积积分之方法和途径,请参阅第 4 及第 5 部分内之条款及细则。本公司可视成功登入并使用流动应用程式或微信小程序的用户为有权(直接或间接)代表会员处理与本计划有关的所有事宜。
2.8 本公司拥有绝对权利裁定会员是否滥用本计划之会员权益、违反本计划之条款及细则或向本公司作出失实陈述,并终止会员之会籍及/或取消会员已赚取/累积之积分。
2.9 会员须提供最新之联络资料,包括目前之电邮地址及电话号码,确保所有本计划通讯均能传送至适当之联络地址。联络资料如有更改,会员须及时通知本公司。对于会员因未能及时提供最新之联络资料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形式的潜在或事实损失、索赔或损害,本公司概不负责。
2.10 该计划仅适用于商场顾客,不适用于任何受雇于据第 5. 1 条定义的参与商户(以下称为「参与商户」),即太古广场购物中心的任何商户且其店内的购物交易有资格赚取积分之商户员工。参与商户的员工不得参与本计划。如有任何参与商户的员工欲凭消费单据参加本计划、兑换任何礼品或享受任何本计划的会员福利及/或权益,我们将要求参与商户的店铺经理、市场营销或推广主管或人事部职员进行核实。一旦该会员被核实为任何参与商户的员工,该会员将被视为已滥用本计划之条款及细则并受第 2.8 条条款的约束。
3. 会籍有效期、晋升和更新
3.1 会籍年度有效期到期日每年固定 4 次,分别为每年的 3 月 31 日、6 月 30 日、9 月30 日及12月31日。会籍等级之晋升、降级及更新请参阅本部分内之条款及细则。
- 如会员晋升至一个比目前会籍等级更高的新会籍,该新会籍的会籍年度有效期为新会籍生效的该公历季度,以及紧接其后的四个完整公历季度。举例如会员于 2022年 10 月 1 日晋升至更高的会籍等级,则其新会籍的会籍年度有效期迄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
- 如会员在会籍更新时维持目前的会籍等级,或降级至一个比目前会籍等级较低的新会籍,该新会籍的会籍年度有效期为新会籍生效的公历季度开始起计算最多四个公历季度。举例如会员于 2022 年 10 月 1 日更新维持目前或降级至较低的会籍等级,则其新会籍的会籍年度有效期迄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3.2 如 above Blue 会员在目前之 above Blue 会籍年度有效期内累积消费满港币$200,000,即相当于累积满200,000等级积分(定义见第4.1条),即可获晋升成为 above Gold 会员。
3.3 如准会员或 above Blue 会员同日消费满港币$40,000,亦可获晋升成为 above Gold会员。above Blue会员可透过3.2 或3.3 条所列明之条件晋升成为above Gold会员,其晋升之适用条件以本计划内部之较早的记录为准。
3.4 如above Gold会员在目前之 above Gold 会籍年度有效期内累积消费满港币$500,000,即相当于累积满 500,000 等级积分,即可获晋升成为 above Platinum 会员。
3.5 如会员在目前之会籍年度内进行任何会籍等级的变动,其最新的会籍年度有效期将由变动当日起按照由 3.1 条列明的相应情况而重新计算并生效。
3.6 如欲在本会籍年度有效期讫时更新维持目前之会籍等级,必须在目前会籍年度内符合下列不同会籍等级的相应要求。
准会员 |
无会籍更新要求。
|
above Blue |
在目前之 above Blue 会籍年度有效期内累积消费满港币$5,000 (相当于累积满 5,000 等级积分)。 |
above Gold |
在目前之 above Gold 会籍年度有效期内累积消费满港币 $200,000(相当于累积满 200,000 等级积分)。 |
above Platinum |
在目前之 above Platinum 会籍年度有效期内累积消费满港币 $500,000(相当于累积满 500,000 等级积分)。 |
above Black |
会籍更新将由公司自行决定。 |
3.7 合资格收据
3.7.1 above Gold、above Platinum及above Black会员可将其账户与另一名在本计划下任何级别之会员账户绑定成为双方之联系会员,联系会员可相互为对方登记合资格收据 (定义见第 5.2 条)。
3.7.2. 双方会员必须或亲临太古广场L2层礼宾柜台,L3层Pavilion 贵宾区 (只限above Platinum会员)或L4层above 礼宾室(只限above Black会员)进行登记。 每位above会员只能同时绑定一位连系会员,且联系会员只可于当时生效日起365天后进行更改。
3.7.3 登记或上传收据时,联系会员可以选择将该消费收据所赚取之所有积分登记到个人或连系会员之账户,包括基本奖赏积分,额外奖赏积分及等级积分(定义见第4条)亦将记入同一帐户内。 提交收据后将不能进行更改选择,并且在与当前联系会员绑定之前上传的收据不可转移到联系会员之账户。
3.7.4 一旦会员双方之会籍等级皆不符合拥有联系会员的资格时,当前连系会员之绑定会被暂停。 当其中一名或双方会员重新成为above Gold或以上之会籍等级时,将重新恢复绑定。 在暂停期间,会员只能将收据登记至个人账户,直到与联系会员的绑定被重新恢复。
3.8 如需查询会籍更新或晋升详情,请致电 2844 8988 、电邮至 above@pacificplace.com.hk或亲临太古广场 L2 层礼宾柜台。
4. 等级积分及奖赏积分
4.1 等级积分(以下称为「等级积分」),相当于在目前会籍年度有效期内之累积的年度总消费金额。
等级积分是指应用于第 3 部分中决定任何会籍等级变动时所需的积分。等级积分只计算成为目前会籍等级之后的消费,即不包括为达到您最近的会籍等级而累积之消费。此外,
- 等级积分的有效期请参阅第 3.1 条,并始终与会员目前之会籍年度有效期同步;及
- 当新的会籍生效时,上一个会籍年度内累积的等级积分将重置为零,并且不会继承至新的会籍年度。
4.2 奖赏积分(以下称为「奖赏积分」),即一般所述的 above 积分。
奖赏积分是指应用于第 6 条的可用作兑换奖赏的积分,其分数以会员帐户内所有已获批之消费,以及太古广场指定推广活动之奖励积分整合计算。此外,
- 奖赏积分的积分周期由首次登记注册 above 会员账户当日起至第四个公历季度末结束;因此,积分周期起点由首次注册成为 above 会员之日期而定,因会籍等级变动而引致会籍年度有效期的改变并不影响积分周期;
- 积分周期期间通过上载合资格收据(定义见第 5.2 条)并获批,以及参加指定推广活动所获得之奖赏积分,只可在该积分周期完结前用于兑换奖赏;及
- 当新的积分周期生效时,上一个积分周期内累积的奖赏积分余额将重置为零,未使用之奖赏积分将全部作废,并且不会继承至新的积分周期。
4.3 等级积分和奖赏积分可被统称为积分(以下称为「积分」)。
5. 赚取积分
5.1 根据本部分各条款及细则,会员在太古广场的所有参与商户,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一间食肆、商户或店铺的消费,星街小区的指定参与商户(2023年 4 月1日起生效),太古广场六座之Maison Kayser (2024年9月1日起生效) ,及于奕居Salisterra之餐饮消费 (2021年10月1日起生效),均可用以赚取积分。每消费港元$1,即可赚取1积分,唯本公司保留绝对权利随时更改或调整可赚取之积分数额,毋须另行通知。消费金额如有小数字,则向下舍入至最接近之整数。积分(只适用于等级积分以及基本的奖赏积分)将于会员登记合资格收据后7个工作天内存入会员账户。 星街小区的指定参与商户包括:
45R, Artemis & Apollo, Ask for Alonzo, Baked, Blend & Grind, Blue Bottle Coffee, Elephant Grounds, Francis, Giando, Grappa’s, Hana-Musubi, Ichijuissai, Le Garcon Saigon , Le Petit Saigon, Matchali, Monocle, Morty’s Delicatessen, Oolaa Petite, Pici, Plaza Mayor, Pret A Manger, Pure Yoga, Perfumer H, Salvo, The Pizza Project, TMK, Vogue Laundry, WOAW, YNC
5.2 合资格收据
5.2.1 如欲赚取积分,会员必须在参与商户消费当日起(按收据日期计算)14 天内,透过流动应用程式或微信小程序上传,或亲临太古广场 L2层礼宾柜台、L3层 Pavilion贵宾区 (只限above Platinum会员) 或 L4层 above礼宾室(只限 above Black 会员)出示由参与商户发出之合资格收据(按 5.2.2 条之定义)及其相对应的电子消费收据。
5.2.2 「合资格收据」指::
- 会员在参与商户内消费满港币$100 或以上并以电子付款方式(包括信用卡、借记卡、易办事、Apple Pay、Android Pay、Samsung Pay、支付宝、微信支付、拍住赏、八达通、PayMe或本计划所接受的其他电子支付方式)支付之合资格消费(以下称为「合资格消费」),以及
- 以信用卡/借记卡/易办事付款之记录(注:本公司有权要求会员出示相关印有会员于本计划之登记姓名之付款卡以作核实用途),或
- 以实体或手机出示载有 Apple Pay/Android Pay/Samsung Pay/支付宝/微信支付/拍住赏/PayMe等付款的记录(注:会员须出示相关付款记录的屏幕截图并显示该付款工具的帐户与收据及电子消费收据上显示的账户吻合。本公司有权要求会员出示已绑定该付款工具账户并印有会员于本计划之登记姓名之付款卡作核实用途)。
5.2.3 每张收据只可用作赚取积分一次,同一收据内之交易额不得分拆计算。
5.2.4 凡于礼宾柜檯、L3层 Pavilion贵宾区 (只限above Platinum会员) 或 L4层 above礼宾室(只限 above Black 会员)登记之合资格收据均会被盖印。会员不可使用经已盖印之收据到相关商户退款。
5.3 以下消费不能赚取积分:
5.3.1 任何以现金、现金券、礼券、会员卡、礼品卡(太古广场礼品卡除外)及储值卡结算的交易或消费。
5.3.2 购买任何由任何人或组织发行的礼品卡(包括太古广场礼品卡)、礼券、优惠券或现金券之交易。
5.3.3. 任何银行服务、电讯服务、泊车、酒店 (包括於Salisterra举行之私人或公务宴会及涵盖 Salisterra 餐饮的奕居酒店住宿套餐) 、慈善捐献、更换货品或退款收据、储值卡或储值卡增值、预订饮食或货品之订金、在任何商户之八达通增值、以及在太古广场一座、二座、五座及六座办公楼商户或店铺之消费。
5.3.4 购物及服务之小费。
5.3.5 PURE Yoga 及香港挑战者汽车服务等会籍费用及服务计划。
5.3.6 于商户网页上进行之消费或购物,唯 BULGARI 及 Gucci(送货地址必须为太古广场分店)除外。
5.4 流动应用程式或微信小程序中自行上载收据之功能不适用于以下接受退款之商户:
太古广场一座及二座:COS,ARMANI beauty,Lane Crawford Home,Lululemon,On Running,Saint Laurent,Tiffany & Co.,Vilebrequin,Watson's Wine Cellar, Zara;
太古广场3座:Hana-Musubi, Ichijuissai, Pret A Manger;
星街小区:Matchali, Monocle, Pure Yoga, Salvo, TMK, The Pizza Project
5.5 如有争议,本公司保留权利要求会员重新提交收据或提供更多文件及证据,以证明该交易记录是属于合资格收据。会员须保留相关收据直至相应的积分已获批。
5.6 会员可选择于上载合资格收据时将收据成功获批后所获之等级积分及奖赏积分一并存入至个人,或其连系会员之账户(如有)中。
5.7.1 重印、复印或重复之收据;独立之信用卡收据;手写收据;订金收据。
5.7.2 已于任何above会员账户中成功登记积分之收据。
5.7.3 信用票据、存款单、信用券或记账付款记录。
5.7.4 事后未被结算、被退款、取消、伪造、撤回或定义为欺诈的交易之收据。
5.8 就任何涉嫌或实际欺诈之交易记录,本公司将保留权利不授予该次交易可赚取之积分,并暂停相关会员之会籍以进行审核,直至另行通告或取消该会员之会籍为止。
5.9 积分没有现金价值,亦不能兑换现金。除非本计划条款内列明或得到本公司全权许可,否则会员不可出售、购买、分配或转让积分。
5.10 本公司有绝对权利随时修订赚取积分之条件及条款。请留意本公司将不定时透过不同途径发出之更新或修订通知。
5.11 本公司保留绝对权利在下列情况下从会员账户内扣除积分:
5.11.1 任何涉嫌或实际欺诈之交易所赚取之积分;
5.11.3 任何与已取消及/或退款之交易有关之积分。
6. 兑换奖赏
6.1 兑换’above’ Dollar
6.1.1 会员可以above 奖赏积分 (above积分)以指定兑换率兑换above Dollar,兑换率根据会员使用above Dollar时所属会员等级而定。1 above Dollar可用作港币1元即时现金於指定参与商户之店铺内消费。
各会员等级的奖赏积分及above Dollar的兑换率如下:
会员等级 |
奖赏积分
|
'above' Dollar |
above Black |
60 |
1 |
above Platinum |
80
|
1 |
above Gold |
150 |
1 |
above Blue |
250 |
1 |
準会员 |
不适用 |
6.1.2 本公司有权随时调整above Dollar兑换率,及/或限制或指定会员可用於每笔交易的above Dollar金额,恕不事先发出通知。
6.1.3 会员须在每一(1)次交易中使用至少10 above Dollar。奖赏积分的兑换率及所需的奖赏积分会於指定参与商户结帐的过程中於流动应用程式或微信小程序上显示。会员同意继续交易即代表会员确认接受此兑换率。
6.1.4 於指定参与商户使用above Dollar时,会员须於流动应用程式或微信小程序兑换above Dollar,并必须出示由流动应用程式或微信小程序上显示的二维码供商户扫瞄,商户扫描成功并且交易完成後,相关奖赏积分会即时从会员帐户扣除并於会员帐户显示。
6.1.5 above Dollar可与其他礼券、折扣及推广优惠同时使用(包括太古广场购物/餐饮电子礼券及太古广场礼品卡) 。
6.1.6 above Dollar须受参与商户之相关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向商户职员查询。
6.1.7 不同会员账户所兑换的above Dollar不可於同一交易中合併使用。
6.1.8 会员需於above Dollar交易完成当天向商户或太古广场报告任何系统上的错误,否则会员将视为同意流动应用程式或微信小程序交易记录(包括但不只於使用积分及所兑换的above Dollar金额)之準确性。
6.1.9 所有以above Dollar(部分或全数)付款之交易均不得取消、退款、作废和/或撤销。above Dollar款项及以其他方式付款之馀额(如有) 均不设退款。
6.1.10 above Dollar不可兑换现金,不得出售、购买或转让给任何其他会员或个人。
6.1.11 以above Dollar消费的金额均不能赚取奖赏积分并不可被计算在推广活动的合资格消费金额或登记任何其他奖赏资格内。
6.1.12 会员有责任向参与商户支付扣除above Dollar後馀下的应付金额。会员不可因预计未来将会获取任何奖赏积分/ 礼券或以奖赏积分兑换的任何形式之礼遇而扣留任何应付金额。未经审批之奖赏积分将不能转换above Dollar并支付交易馀额。
6.1.13 会员同意本公司就会员所使用的above Dollar记录具最终决定权。
6.1.14 本公司对参与商户的运作及其提供之商品、服务、产品或食物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参与商户提供之商品、服务、产品或食物有任何询问或投诉,顾客须向有关参与商户提出。
6.1.15 本公司保留更改其条款及细则之一切权利,恕不另行通知。
6.1.16 如有任何争议,本公司将保留最终决定权。
6.2 兑换货品、服务及商户购物礼券
6.2.1 会员可使用奖赏积分兑换货品或服务(以下统称为「奖赏」),奖赏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兑换奖赏之要求须由本公司批核。兑换要求一经本公司批核,本公司便会从会员之账户内扣除所需之奖赏积分。如会员账户内没有足够之奖赏积分或如欲兑换之奖赏不可被兑换,是次兑换交易将自动取消。
6.2.2 如奖赏为特定商户之购物礼券或优惠券,及/或货品或服务,会员须按照该奖赏之兑换细则中所列明之领取或享用地点,自行到指定兑换柜台,L3层 Pavilion贵宾区 (只限above Platinum会员)或L4层 above礼宾室(只限above Black会员),或于提供及负责该购物礼券/优惠券/货品/服务之特定商户 (以下称为「商户」)之店铺内领取或享用该奖赏。
6.2.3 奖赏不可兑换现金。已申请之奖赏兑换均不能取消或作废。
6.2.4 会员可把已兑换之奖赏透过太古广场流动应用转让予其联系会员。 奖赏之有效使用期限将不受转让影响。
6.2.5 由商户提供之奖赏,本公司概不就任何损毁或损失负责。
6.2.6 兑换奖赏之要求必须于本公司之指定奖赏可供换领日期到期日或之前提交给本公司。已兑换之奖赏必须于本公司指定之领取期限内领取及享用。如会员因任何原因未能如期领取及享用奖赏,即表示会员自行放弃该奖赏之领取及享用权利。为免生疑问,已经扣除之奖赏积分将不获发还或退回至会员之帐户。
6.2.7 本公司对奖赏之状况、运作、或因领取及/或享用奖赏引至之任何损毁、损失或身体受伤概不负责。任何有关奖赏之争议(无论是质量或其他)将由提供该奖赏之商户负责,并由会员与有关商户自行解决,本公司概不负责,也不会为任何服务或货品之保养或质量问题负责。
6.2.8 所有奖赏均视供应情况而定,并且可能会在兑换、领取及/或享用奖赏之地点和时间方面受到限制。公司有权自行决定终止或替换任何奖赏,而不另行通知。
7. 会员卡、流动应用程式及微信小程序
7.1 会员可通过流动应用程式或微信小程序查阅会员卡(以下统称为「会员卡」),并且只可供会员本人使用。会员不可通过或容许其他人士使用其会员卡(或其相关资料)。
7.2 各会员均认同未必能即时或、准时或及时收到本计划之指示、资讯及通讯。
7.3 各会员均会诚实地以合理之方式保存其会员卡(及其相关资料)。
7.4 各会员将全权负责其会员卡(及其相关资料)有否意外地或未经授权地外泄,并承担会员卡(及其相关资料)被未经授权人士用作未经授权之用途之风险。
7.5 会员如怀疑其会员卡(或其相关资料)已外泄予非授权人士或被用作非授权之用途,须尽快亲自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可能会要求会员以书面方式提供详情)。直至本公司正式收到有关通知前,会员须为会员卡被非授权人士使用或用作非授权之用途负责。
7.7 本公司或任何信息供应商均不保证会员卡不会被病毒或其他破坏性功能攻击,对会员之电子设备(包括软件、硬件或器材等)之操作造成破坏。
8. 'above'礼宾室
8.1 above 礼宾室可供合资格之 above Black会员根据本计划之会员资格及礼遇中所列明的相应使用限额免费享用,本公司保留随时更改使用限额之权利。在使用 above 礼宾室时,每位合资格会员最多可携同一位同行宾客。如多于一位同行客人,将收取须每位30,000 奖赏积分或每两位40,000 奖赏积分 (12岁或以下之小童除外) 。
8.2 如两位联系会员其中一方为above Black会员,其联系会员亦可使用 above 礼宾室而无须该above Black会员同行。
8.3 会员在使用above 礼宾室前必须出示会员卡。
9. Pavilion贵宾区
9.1 Pavilion贵宾区可供合资格之above Platinum及above Gold会员根据本计划之会员资格及礼遇中所列明的相应使用限额免费享用,本公司保留随时更改使用限额之权利。于商场同日消费满港币$100,000(最多2张不同的即日消费单据,且不得拆分使用) 之 above会员或一般顾客亦可于消费当日免费使用Pavilion贵宾区一次。在使用Pavilion贵宾区时,每位合资格会员或顾客最多可携同一位同行宾客。如多于一位同行客人,将收取须每位30,000 奖赏积分或每两位40,000 奖赏积分 (12岁或以下之小童除外) 。
9.2 如两位联系会员其中一方为above Platinum或above Gold会员,其联系会员亦可共享同一使用限额使用Pavilion贵宾区而无须该above Platinum或above Gold会员同行。
9.3 会员在使用Pavilion贵宾区前必须出示会员卡。
10. 隐私政策
10.1 本公司有权把机印收据及电子消费单据影印及/或拍照,并将其影印本及/或照片储存作记录及核实用途。
10.2 会员在登记註册,积分登记或与兑换奖赏时提供的个人数据和信息可能被公司用于行政管理目的或其他于个人资料收集中所列之目的。我们不时更新,修订和更改资料私隐及保安政策条款,并于发佈到http://www.swireproperties.com/zh-cn/privacy-policy/ 后立即生效。
10.3 我们致力于保护我们所持有的个人数据(“个人数据”)隐私。为确保会员能信赖我们并向我们提供其个人数据,我们于个人资料隐私和保安政策中概述了有关收集和使用个人数据的方式及选项。条款可能会不时更新,修订和更改,并于发布到http://www.swireproperties.com/zh-cn/privacy-policy/ 后立即生效。
10.4 如会员希望更新或更改任何个人数据,请通过以下任何途径发送有关要求:
电邮地址:above@pacificplace.com.hk
邮递地址:香港金钟道 88 号太古广场二期 18 楼 1801 室
10.5 会员有权选择不接收太古广场的直接推广资料和通讯。会员可透过以下任何途径发送有关要求:
10.5.1 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信函传送至:
- 任何由太古地产有限公司旗下产业或指定数据处理人发送的直接营销通讯中的其他联系方法。
10.5.2 点击太古地产有限公司电子邮件通讯或太古广场流动应用程式中的“取消订阅”链接。
10.5.3 亲临太古广场礼宾柜檯,L3层 Pavilion贵宾区 (只限above Platinum会员)或L4层 above礼宾室(只限above Black会员)。
11. 一般条款
11.1 本公司保留权利终止或暂停本计划,或随时更改有关之条款及细则,毋须亦没有责任另行通知。本公司或会(但没有义务)预先通知会员本计划将被终止或暂停、或有关条款及细则已被更新。
11.2 本公司如未能执行某条款或细则,并不代表本公司豁免该条款或细则。
11.3 本公司不会为奖赏兑换所引致之任何性质之申索、损失、成本、费用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
11.4 若发生有关累积积分或换领奖赏之涉嫌或实际欺诈及/或涉嫌或实际滥用行为,可能会导致所累积之积分被即时没收,以及有关会员被终止参与本计划之权利。
11.5 有关本计划之参与资格、积分之累积或奖赏换领之所有问题或争议,均由本公司全权决定。
11.6 本公司可能会透过电邮或邮寄方式通知会员有关条款及细则更新或其他相关讯息,亦可能会在www.pacificplace.com.hk/zh-cn/above/happenings刊登通告。
11.7 所有条款均受香港特别行政区之法律约束和监管。
11.8 本公司保留权利随时更改条款及细则,毋须另行通知。
11.9 所有条款及细则以英文撰写,可能会被翻译为其他语言,当中如有歧异,概以英文版本为准,并按英文版本执行。
12. 免责声明
12.1 各会员同意承担参与及/或兑换及使用奖赏之风险。本公司以及其为执行与管理本计划而任用之长官、董事、雇员、代理商、承办商及相关之公司/人士(以下统称「本公司之代表」)均没有就下列事项直接或间接地作出以下保证或声明:
12.1.1 能够及时、安全及无误地参与及/或利用本计划、本计划材料、内容、其中所载资料及/或功能之全部或部份。
12.1.2 各会员所换领之奖赏之质素在任何方面均符合会员之预期。本公司及本公司之代表均不就奖赏对会员之适销性、适用性或会员换领之奖赏之合用性作出任何保证或声明。
12.1.3 不会因本计划之任何网上活动散播电脑病毒或对各会员之电脑系统造成损害。
12.2 各会员应自行决定是否通过互联网下载或以其他方式获取资料,而且一切风险均由会员自行承担。如下载资料引致其电脑系统遭受任何损害或数据损失,须由会员自行负责。
12.3 责任限制:在无损前述任何条文之前提下,各会员明确表示理解及同意本公司及其本公司之代表不须就下列事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a)各会员因登记加入本计划、使用本计划、换领奖赏及使用奖赏所引致之任何损失、成本及损害,(b)任何间接、附带发生、特殊、作为结果发生或惩戒性损害,包括但不限于盈利损失、商誉、数据或其他无形损失等损害;即使本公司及本公司之代表已获知会会员可能因加入本计划及/或换领及使用奖赏而引致上述损害,亦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