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推广日期由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4月7日(包括首尾两日)。
2. 顾客须于消费当日起(按收据日期计算)14 天内亲临太古广场 L2 层礼宾柜台,或太古广场 L3 层 Pavilion 贵宾区(只限 above Platinum 会员),或太古广场 L4 层 above 礼宾室(只限 above Black 会员),或透过太古广场手机应用程式或微信小程序登记由太古广场、太古广场三座、太古广场六座或星街小区内之参与商户发出的合资格收据。
3. 积分奖赏只适用于推广期内之消费,并以累积消费计算用以达至指定消费额要求之积分奖赏。
4. 推广期内每位顾客所得之总额外奖赏积分以10,000,000分为上限。额外积分奖赏将于2026年5月4日存入会员的帐户。
5. 其他条款及细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