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推广日期由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1月2日(包括首尾两日)。
2. 顾客须于消费当日起(按收据日期计算)14 天内推广期内亲临太古广场L2 层礼宾柜台,或太古广场L3层Pavilion贵宾区(只限above Platinum会员),或太古广场L4层above礼宾室(只限above Black会员),或透过太古广场手机应用程式或微信小程序登记由太古广场、太古广场三座、太古广场六座或星街小区内之参与商户发出的合资格收据。
3. 积分奖赏只适用于推广期内之消费,并以累积消费计算用以达至指定消费额要求之积分奖赏。
4. 推广期内每位会员所得之总额外奖赏积分以10,000,000分为上限。额外积分奖赏将于2025年12月1日存入会员的帐户。
5. 其他条款及细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