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推廣日期由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1月2日(包括首尾兩日)。
2. 顧客須於消費當日起(按收據日期計算)14 天內推廣期內親臨太古廣場 L2 層禮賓櫃檯,或太古廣場 L3 層 Pavilion 貴賓區(只限 above Platinum 會員),或太古廣場 L4 層 above 禮賓室(只限 above Black 會員),或透過太古廣場手機應用程式或微信小程序登記由太古廣場、太古廣場三座、太古廣場六座或星街小區內之參與商戶發出的合資格收據。
3. 積分獎賞只適用於推廣期內之消費,並以累積消費計算用以達至指定消費額要求之積分獎賞。
4. 推廣期內每位會員所得之總額外獎賞積分以10,000,000分為上限。額外積分獎賞將於2025年12月1日存入會員的帳戶。
5. 其他條款及細則適用。